本文目录
1、 1月公司荣获淄博市工商联授予“优秀会员”称号。
2、4月朱立博董事长荣获共青团淄博市委员2000年度“淄博优秀青年”称号。
3、5月朱立博董事长荣获淄博市第九届“优秀青年企业家”称号。 1月公司荣获全市工商联系统优秀企业称号。
4、2月公司荣获2001年度消防安全先进单位称号。
5、4月朱立博董事长荣获张店人民政府“2001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6、9月朱立博董事长荣获淄博市第十届“杰出青年企业家”称号。
7、1月公司荣获山东省工商联系统就业先进会员企业称号。
8、2月公司荣获2002年度张店区民营企业纳税大户称号。
9、3月公司荣获2002年度消防安全先进单位称号。
10、3月公司荣获2002年度张店区流通工作先进企业称号。
11、4月朱立博董事长荣获张店区人民政府“张店区劳动模范”称号。
12、4月省工商局批准成立山东天乐园企业集团有限公司,6月10日正式宣布成立,公布领导成员组成和工作分工,任命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主要负责人。
13、10月27日集团公司与沂源县政府签订投资开发鲁山度假区意向书。
14、12月22日集团公司领导组织机构实施大调整。成立经营决策委员会,撤销董事会。聘任新一届领导成员,任期三年(2004-2006)。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重新调整设置、任命各直属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 1月15日确定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旗帜式样。
15、1月20日董事长朱立博与各领导成员签订三年任期目标责任书。
16、2月朱立博董事长荣获政协淄博市委“领办民营企业十佳政协委员”称号。
17、2月15日集团公司在鲁中宾馆人民会堂召开2004年工作会议,千名员工参会。
18、2月18日市召开部分财贸重点企业负责人座谈会,朱立博董事长应邀出席并发言。
19、2月21日集团公司重新任命各子公司部门负责人。
20、3月19日印发集团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21、4月8日大酒店客房、餐饮等部门对外试营业。
22、4月12日集团公司总部迁入大酒店16楼办公。
23、4月20日集团公司正式采用集团公司标识。
24、5月18日大酒店隆重举行开业典礼,省市区有关领导和各界人士到场祝贺。
25、5月24日华纳公司土地使用权正式转让给山东鲁信集团淄博华艺公司。
26、5月底前集团公司陆续引发各项规章制度,初步形成制度化建设基本框架。
27、5月底前市直部门3位轮岗干部、北京国贸顾问组3位顾问结束工作返回。
28、6月初集团公司完成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交接工作。
29、7月1日福大公司玫瑰大酒店周边房改造项目正式开工。
30、7月24日集团公司调整提高直属部门和商场员工工资标准。
31、7月28日市区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再就业优惠政策,正式批准大酒店餐饮、住宿等业务免交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
32、7月底至8月底集团公司开展了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企业凝聚力教育活动。
33、8月18日至9月16日受陶博会组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大酒店举办首届天乐园杯淄博民间菜品大赛。
34、8月26日集团公司荣获淄博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助学爱心集体”称号。
35、8月26日至10月7日对音乐广场部分KTV房间进行了重新改造装修。总投资35万元。
36、8月27日增补朱永胜为经营决策委员会成员。
37、8月28日集团公司决定对2004年及后三年经营指标进行调整。
38、9月11日集团公司决定在后四个月内开展人人献计献策、人人关心经营活动。
39、10月16日至11月16日大酒店举办阳澄湖大闸蟹美食节活动。
40、11月1日集团公司为834名员工集体办理了医疗保险。
41、11月2日大酒店于音乐广场合并,调整任免有关人员职务。聘请福建郭中华等3人参加音乐广场经营管理工作。
42、11月7日调整集团公司部分领导成员聘任职务。调整设置有关部门和子公司。成立经营决策委员会办公室(合并董事长办公室)、集团公司办公室(办公室与企业管理部合并)集团公司财审部(财务部与审计部合并)、天乐园物业管理公司筹备组。调整任免有关人员职务。
43、11月29日福大公司正式接收原周村第三毛巾厂地产。
44、12月9日刘慧晏市长等市区领导到我集团公司视察工作,董事长朱立博做工作汇报。 1月19日制定关于二〇〇四年度奖金分配方案意见。
45、1月20日下发关于李文志任大酒店执行总经理的通知。
46、1月22日集团公司二〇〇四年度全员培训结束。
47、2月11日经营决策委员会成员赴四川成都考察。
48、2月16日天乐园大酒店举办迎新春酒会。
49、2月24日集团公司劳模和优秀管理干部赴港澳考察。
50、3月5日召开集团公司二〇〇五年度工作会议,朱董事长、谭总裁作报告;签订二〇〇五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颁布二〇〇四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51、3月9日下发关于邢刚任总裁助理、郭中华兼任大酒店副总经理任命通知。
52、3月20日集团公司148名优秀员工、先进班组代表赴蓬莱旅游观光。
53、3月23日集团公司获淄博市流通先进企业称号。
54、3月24日获办事处“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
55、3月26日组织集团公司涉及财、物有有关人员听取法制讲座。
56、4月7日领班级以上人员实行“每日工作纪录”制度。
57、4月12日组织主管级以上人员听取《合同法》讲座。
58、4月15日下发关于开展“抓环节,增收节支”活动的实施意见。
59、4月15日下发关于王忠贤等人的任命通知。免去监事长职务,任集团公司副总裁职务。
60、4月16日下发关于邹春雨等人的免职通知。免去副总裁职务,任集团公司监事长职务。
61、4月16日关于调整2005年经营预算指标的通知。取消集团公司年度计划中前卫文化和娱乐城二〇〇五年经营计划部分。
62、4月16日关于山东前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暂时中止业务的通知。
63、4月16日经营决策委员会关于建立每周学习例会制度的通知。
64、4月16日下发经营决策委员会关于员工问卷调查的采纳意见。
65、4月23日集团公司选派50名员工,参加与淄博职业学院合办的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培训班。
66、4月25日朱立博董事长荣获淄博市总工会颁发的“振兴淄博劳动奖章”。
67、5月14日获张店区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68、5月18日天乐园皇家大酒店开业一周年庆典活动。
69、6月15日成立天乐园周村项目指挥部。朱立博董事长、谭建昌总裁分别为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王琳、王忠贤、朱建博副总裁、总裁助理邢刚分别担任各工作小组组长。
70、6月24日集团公司试行每月进行单评比的实施意见。
71、7月12日召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王世玮书记做动员讲话。
72、7月23日下发“关于天乐园大酒店租赁集团公司房产的实施方案”。
73、7月26日山东天乐园(周村)欢乐新街奠基仪式。
74、7月27日与聊城新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聊城新东方天乐园音乐广场”合同。实行品牌输出、对新东方天乐园进行经营管理。
75、8月4日成立聊城新东方天乐园音乐广场筹备组,办公室设在天乐园商场五楼。
76、8月19日恢复成立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主要负责集团公司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经营秩序和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经营管理考核、工作协调等。
77、8月19日任命张永新、樊军为集团公司总裁助理;任命朱建博兼任淄博天乐园(周村)娱乐新街物业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樊军兼任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分管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邢刚兼任聊城天乐园音乐广场总经理,分管集团公司资产设备部;张永新兼任集团公司娱乐广场总经理,分管集团公司安全保卫部;杨丽芳任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王士庆任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78、9月3日赵经业任聊城天乐园音乐广场副总经理;免去其经营决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79、9月9日10日集团公司办公区整体搬迁,由大酒店十六楼搬至商场四楼。
80、9月30日免去郭中华天乐园皇家大酒店副总经理职务。
81、9月30日朱其凡任天乐园皇家音乐广场经理职务。
82、10月31日获得市消协、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颁发的“淄博市第六届消费者满意单位。”
83、11月16日获得区消协、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物价局、区卫生局颁发的“张店区首届消费者满意品牌。”
84、12月1日获得市政府命名的“淄博市服务业先进单位称号”。
85、12月12日天乐园大酒店获“淄博市第六届消费者满意单位”。
86、12月15日天乐园大酒店获“张店区首届消费者满意品牌”。
87、12月16日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调整:由朱立博董事长兼任集团公司总裁和天乐园大酒店总经理。聘任谭建昌为集团公司监事长,免其集团公司总裁和天乐园大酒店总经理职务。聘任朱永胜为集团公司副总裁,分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公共关系部工作。聘任邹春雨维集团公司董事长助理,免去集团公司董事长职务。聘任孙国胜为财务总监,分管集团公司财审部工作。免去王琳、朱建博集团公司副总裁职务。
88、增补孙国胜为经营决策委员会成员;王琳、朱建博不再担任经营决委员会成员职务;调整后的经营决策委员会成员为:朱立博、谭建昌、朱永胜、程远、邹春雨、王忠贤、王世玮、孙国胜。 2006年1月获得淄博市总商会餐饮行业商会颁发的“淄博外饮名店”称号
89、2006年4月获得由淄博市总工会颁发的“振兴淄博劳动奖状”。
90、2006年4月淄博天乐园大酒店有限公司在第二届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中被评为“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91、2006日年四月获得淄博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淄博市百强民营企业”称号。
92、2006年6月23日获得车站街道庆祝建党85周年“昌国杯”汇演二等奖。
93、2006年6月获得慈心一日捐工作先进单位。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制度》
为加强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1公司成立两个体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总经理担任组长,保障体系工作展开所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
2.2安全管理部是风险分级管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风险分级管控相关工作。
2.3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2.4公司全员均应掌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相关标准、程序、方法,做到全员参与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
风险分析与管控的工作步骤是:制定风险判定原则→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分级管控→风险公告→实施效果验证→持续改进→规范文件管理等关键控制环节。
根据人的作业活动、机械设备和工艺技术的安全可靠性、物料的危险性、环境和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凡是有可能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皆判定为风险。
风险等级判定应遵循从严从高的原则,应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政府令第30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民爆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全[2017]18号等);
——行业设计规范、标准管理、技术标准的强制性条款(《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2012、《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检查表方法检查表法》WJ9075-2012、《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等);
——公司自身的安全管理、技术标准及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等);
风险点划分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风险点划分,涵盖公司所有生产线及其设备设施、储存场所和作业活动,包括:铵油类炸药(乳化炸药、改性铵油炸药)生产线区域、原辅材料和成品库区域、生产辅助设施区域(理化室、机修间、锅炉房、变电所)、试验场以及在以上区域所从事的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
a)常规活动是按公司策划的安排在正常状态下实施的活动,例如公司按既定要求和计划实施的生产运行活动、检修作业活动、产品检测实验活动等。
b)非常规活动是在异常和紧急状态下实施的活动,非常规活动和紧急状态的事例包括:过程临时更改、设施或设备的清洁、非预定的维修、厂房或设备的启用或关闭、现场外的访问、翻新整修、极端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的毁坏等,例如:现场外的实地考察、作为客户走访供应商、勘查活动等;生产设备故障紧急抢修;动火作业;供电设施、供水设施、供气设施的毁坏等。
风险点排查由安全管理部组织,生产部、技术质量部、工会等力量参加,发动全员参与、全方位、全过程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排查,确定风险点,并建立风险点统计表(附录A)。
3.4.1.1对设备设施、区域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危险源分析,列出设备设施清单(附录B1),利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对危险点内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填写设备设施风险分析与评价记录(附录B2)。检查表采用《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WJ/T 9075)。
3.4.1.2对作业活动采用工作危害分析(JHA)进行危险源辨识,列出作业活动清单(参见附录C1),填写作业活动工作危害分析与评价记录(参见附录C2)。
危险源的辨识范围覆盖公司所有危险点内的危险源。
3.4.3.1危险源辨识过程应充分考虑五种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的因素、机(含工艺技术)、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主要有:
已识别的源于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公司控制下的人员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源;
在工作场所附近,由公司控制下的工作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
由本公司或外界所提供的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
组织及其活动、材料的变更,工艺技术的变更,设备变更,或生产计划的变更;
作业方式存在的危害:在接触同类有害环境(物质)因素条件下,作业方式对危害的风险度有很大影响,应尽量考虑使用危害因素较少的作业方式,并给作业人员配备专用劳动保护用品,以减少对人员的危害;
工艺存在的危害:通过分析工艺构成,了解产生有害因素的作业源点及其散发有害因素的性质、特征等情况。工艺的特点不同,所产生的危害也有很大差别;
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因素:在同一种作业方式下,由于采用的物质、环境条件的不同,对人体的危害差别颇大。一方面要识别危害因素的类型,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另一方面要识别各危害因素的存在形态、分布特性、扩散特点、成份、浓度或强度等。此外,还应分析危害因素产生及变化的原因,以便制定防护对策;
采用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开发新产品前,应组织危险源辨识,制定相对应的安全管控措施;
进入工作场所的所有人员以及因他们的活动而产生的危险源和风险;
3.4.3.2危险源辨识应同时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
a)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
b)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
对识别出的每项危险源,采用检查表法、固有风险分析法、LEC法进行评价。
在对风险点和各类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时,应结合自身可接受风险实际,制定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暴露频次、风险值的取值标准(按照附录e)和评价级别,进行风险评价。风险判定准则的制定应充分考虑以下要求:
a)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政府令第30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民爆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全[2017]18号等);
b)设计规范、技术标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2012、《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检查表方法检查表法》WJ9075-2012、《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DB37/T等);
c)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技术标准(《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d)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3.5.3.1依据风险点内所有危险源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固有风险分级三种评价方法确定的最高风险等级,综合判定该风险点的风险级别。
3.5.3.2利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对危险点内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划分各危险源风险等级,取最高危险源风险等级作为危险点风险等级。
3.5.3.3固有风险分级,依据风险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强制性条款的符合性,生产过程的危险程度,功能的性质和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进行风险点分级。
风险点内存在可能发生小规模燃烧或设备损坏,但不会发生爆炸或无人员死亡发生的危险源时,其固有风险划分为四级;
风险点内存在有Ⅲ类设备(安装在抗爆间室的设备视同Ⅲ类设备)存在的独立爆炸单元,或有可能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储存场所的危险源时,其固有风险划分为三级;
风险点内存在属于重大危险源,或有 0类、Ⅰ类、Ⅱ类生产设备的独立爆炸单元,或有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储存场所,或危险实验试验场所,或危险品销毁场所的危险源时,其固有风险划分为二级;
风险点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强制性条款,或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销售等活动,或安全评估为不合格,或独立设置的 1.1级建筑物最大允许定员超过 9人(不包括本数)情形的危险源时,其固有风险划分为一级。
3.5.3.4依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对各危险点进行风险评价,判定危险点合格或不合格。
a)四级风险点/蓝颜色标示:应同时满足《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判定为合格,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评分在 69分以下,固有风险等级为四级的;
b)三级风险点/黄颜色标示:在《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判定为合格的前提下,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最高评分为 70分~159分,或(和)固有风险等级最高为三级的;
c)二级风险点/橙颜色标示:在《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判定为合格的前提下,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最高评分为 160分~320分,或(和)固有风险等级最高为二级的;
d)一级风险点/红颜色标示:《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判定为不合格、或(和)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评分超过 320分、或(和)固有风险等级最高为一级的;
e)根据上述标准进行风险点级别判定,填写附录 D表 D。
3.5.3.6重大风险的确定:一级风险点为重大风险。
风险控制的策略性方法有减轻风险、预防风险、转移风险、回避风险、应急措施等。
风险控制的技术性方法按如下顺序选择工程技术措施(排除、替换、隔离、程序控制等)、安全培训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管理措施等。
3.6.3.1在制定控制措施时,按如下顺序选择控制措施:
a)工程技术措施(排除、替换、隔离、程序控制等);
b)标志、警告和(或)其他管理控制措施;
a)对于一级风险点,应采取停产、停业措施;
b)对于二级及其以下风险点应从工程控制、管理措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评估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现有控制措施不足以控制此项风险时,应提出建议或改进的控制措施;
c)不同级别的风险点要结合实际采取一种或多种措施进行控制,直至风险可以接受。
风险控制措施应在实施前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b)是否使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
c)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
分级管控分为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及岗位级四个管控层级。公司及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均须落实管控责任,对风险点进行有效管控。要求如下:
a)一级风险(红色风险)点:重大风险,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由公司级进行管控。
b)二级风险(橙色风险)点:较大风险,必须重点管控。公司和分管生产、安全、技术等管理部门应高度关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降低风险,由车间级进行管控。
c)三级风险(黄色风险)点:一般风险,需要重点管控。公司和分管生产、安全、技术等管理部门应重点关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降低风险,由班组级进行管控。
d)四级风险(蓝色风险)点:低风险,需要管控。公司和主管安全部门要及时关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由岗位级进行管控。
各部门在每一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后,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参见附录 B表 B3和附录 C表 C3),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或安全管理要点标识牌,标明风险点名称、风险等级、风险类别、管控措施、应急处置要求等内容。
安全管理部结合实际编制并完整保存体现风险分级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应包括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风险点统计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建档管理。
通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在以下方面应有所改进:
a)每一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后,使原有管控措施得到改进,或者通过增加新的管控措施提高安全可靠性;
b)风险点的警示标识得到保持和改善;
c)涉及重大风险部位的作业、属于重大风险的作业建立了专人监护制度;
d)员工对所从事岗位的风险有更充分的认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e)保证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有效的制度得到改进和完善,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
f)根据改进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使隐患排查工作更有针对性。
总经理组织每年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特殊情况时应根据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或公布。
6.2.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更新频次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措施实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两个体系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每年进行一次系统性更新。当危险点在产品结构、规模、人员数量、产能、设备、工艺(工序)技术变化时,应及时进行系统更新。
公司各部门根据以下情况变化对风险管控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风险分析,及时更新完善风险信息:
a)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改变;
b)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对相关危险源的再评价;
d)生产工艺技术或专用设备发生较大改变;
e)进行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等四新活动;
f)风险程度变化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调整。
6.3.1各岗位人员发现风险信息有所变化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外来人员进入我公司时,保卫科或其他联系部门应及时有效传递风险信息,以树立内外部风险管控信心,提高风险管控效果和效率。
6.3.2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公示或公布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